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川渝高竹新区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答疑通知如下:
提问一:根据招标文件1.4.1中特别要求第(1)点:上述要求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纸质投标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不满足任一条件,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因本项目1.4.1作要求的证明材料较多,且作为资格要求。提供所有原件要求中,部分原件为电子证书,并无实体纸质原件,并且招标文件已要求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人对其提供的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以建议取消招标文件对原件的要求。
回复:本项目所有证明材料(身份证除外)均需提供原件,若证明材料为电子件的,则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原件放入原件袋。(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开标现场查验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二:招标文件前附须知表1.4.1条中,特别说明:
(1) 上述要求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纸质投标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招标人保管,不满足任一条件,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请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因为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已提供,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了真实性承诺,请问这里指的“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是否指提供的投标文件为原件,不能是复印件的意思?或者其他意思,请明确。
回复:本项目所有证明材料(身份证除外)均需提供原件,若证明材料为电子件的,则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原件放入原件袋。(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开标现场查验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三:最近开标的项目中,有投标人投标做假,造假,招标文件要求注册造价人员25人,注册会计师10人,开标后我公司在相关网站查询到某公司注册造价人员为15人,注册会计师6人,资格条件都不满足,怎么中标的?望相关部门严查
回复: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