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码垛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 2025-04-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7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码垛外包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2025-2027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码垛外包服务项目。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2025-2027年度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分拣线末端的相关业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烟包信息核对、烟包码垛(笼车和托盘)、笼车和托盘移动到指定区域、件烟拆箱上架、烟仓补货、储分一体系统和分拣设备烟仓的清仓(件烟或条烟)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与分拣相关业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3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58.8万元,项目总分拣码垛工作量暂估520万件(根据行业政策调整或卷烟销售情况,此数量可能发生变化,招标人不对最终卷烟分拣码垛数量进行承诺,最终以招标人实际分拣码垛数量为准。条烟件烟转换公式为每50条卷烟为1件)。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为0.69元/件,最高总价限价为358.8万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4服务期:暂定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
2.5 服务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世纪大道647号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2.6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分拣码垛作业要求。
2.7 承揽服务模式:
本项目分为两种服务模式,一是日常服务,每工作日一班,中标人每班安排人员数量不少于12人;二是元春旺季服务,招标人根据当日工作量安排全天班次数,中标人每班安排人员数量不少于50人。最终工作日、班次安排以及人员配置以招标人实际工作需要为准,招标人保留工作日、班次、人员数量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2.8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要求:1、日常服务工作人员应均为男性(劳动强度较大);2、元春旺季服务工作人员在烟仓补货岗位的可安排女性,其余人员应均为男性;3、年龄均要求在20-60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劣迹。4、不得提供患有基础疾病(如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痛风、心脏病、脑梗等不适宜从事体力劳动的疾病)、传染病等情况的服务人员到招标人作业现场工作;中标人必须对安排至招标人作业现场的所有服务人员缴纳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本项目整个服务期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
3.4.2投标人必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前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4.3 投标人必须能开具“装卸搬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2 投标人需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的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②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③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④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⑤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视为完全知晓且理解以上告知内容。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8投标申请人有串标围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造假、欠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并在国家、江苏省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区范围内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10招标人拒绝接受被招标人列入“负面清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柒万元整(¥:70000 .00元)。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将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的帐号,合同有效期满后30 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违约、考核扣款除外)。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9日。
6.2公告发布后,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文件递交接受时间:2025年5月19日9:00时;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19日9:00时;
8.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8.4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