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三水厂取水头部及取水泵站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补遗(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格栅、泵、阀门、起重机。更正为: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2、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所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的,均更正为: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提供相关产品授权证明资料,投标期间不作要求。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30分更正为:2026年2月6日9时30分。
其他不变。
招标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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