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幸福河湖工程(东川涧)(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幸福河湖工程(东川涧),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加自筹;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湖州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主要为整治河长1950.0m,整治护岸165.0m,新建堰坝4座,拆建邱坞支流堰坝消力池底板480㎡,新建埋石砼固脚255.0m和河道疏浚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估算造价约295万元。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5.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5.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20]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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