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巨鹿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巨鹿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巨行审[2025]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巨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262.0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109.28 万元,建设规模:
1、在狼窝渠下游、建设街与风清路交叉口新建雨水泵站各一座,在黄巾大道、健康西路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各一座,并完善配套设置。2、富源街(元泽路泵站-风清路)新建一道
dn355
聚乙烯(PE100)污水专用压力管,元泽路泵站更换水泵。3、西平街(黄巾大道-风清路)道路全长1301m,新建一道
d1200 污水管道,现状雨水管道增加收水口。4、环保局南侧小街(万盛街-光明街)道路全长 257 米,新建一道
d400 污水管道,新建一道 d500雨水管道,并恢复沥青砼路面。5、元泽路(富源街-狼窝渠)新建两道
d800、d1000、d1200雨水管道,并对拆除路面进行恢复。6、城区街道清淤检测封堵修复。城区东安街(富强路-黄巾大道)、光明街(南华路-富强路)(风清路-黄巾大道)、迎宾街(秦泽路-健康路)、(富强路-黄巾大道)等34条街道路段雨污管网清淤检测封堵修复。7、对现状狼窝渠河道进行河底清淤:河底修复及部分附属设施改造。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城区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262.01 万元。 2.3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勘察单位需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可与拟派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同
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 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其他要求: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4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 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君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政阳,联系方式:0319-2293068。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1 00:00 至
2025-04-09 23:59 ,登录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9)或选择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4-2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