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孙庄村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孙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孙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周帅 |
项目周期 | 10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13000元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孙庄村村西宋地西1眼灌溉机井维修项目 | ||
挂牌价格 | 13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投标方条件 | (1)面向社会具有施工能力的法人。(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竞价,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
其他描述 | 一、招标项目名称: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孙庄村村西宋地西1眼灌溉机井维修项目二、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一)资金来源:自筹(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三、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工期、质量要求和建设地点(一)招标范围与工程规模:(1)面向社会具有施工能力的法人。(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竞价,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项目概况:(1)朱孙庄村村西1眼灌溉机井,项目施工地位于:朱孙庄村宋地西,项目实施目的在于满足周边农田灌溉用水需求。机井深度在80米-100米,预计覆盖周边50亩农田灌溉。项目施工完成后,将显著提升周边农田抗旱能力,助力农业稳产增收,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三)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后延10个自然日完工(如遇雨天后延工期)。(四)质量要求及验收1.质量要求:(1)灌溉机井维修工程完成后,深度保持在80米-100米,能够满足周边农田灌溉出水量。(2)灌溉机井锥头直径不低于600mm,400mm加厚水泥管,管壁5公分以上,井管接口处必须绑通片固定,井管通长缠绕纱布,井料必须填满到上顶,井料使用0.2厘米以上沙石好材料。(3)配备施工防沙网。(4)泥浆坑做好回填。(5)免费洗井。(6)中标方须确保所维修水井出水量每小时不小于每小时32吨,因地质原因或维修机井未出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股份经济合作社不予负责。(7)中标方须保证井使用一年内不翻沙,村民能正常农田灌溉等,具体以招标方的施工要求为准。2.质量验收:项目施工完成后,由朱孙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及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负责验收并签字。(五)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史各庄镇朱孙庄村四、投标方资格要求(1)面向社会具有施工能力的法人。(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竞价,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其他相关事项(一)、竞价基本情况:1.竞价底价:13000元整(含税),大写:壹万叁仟元整。反向竞价,竞价阶梯100元。2.中标单位的确定:各竞价方报价最低者为中标方。3.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满足条件的竞价方,延长信息发布(以股份经济合作社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二)、中标情况说明:报名时需按网页提示提交相关资料等,并交纳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不论竞价是否成功,不予退还)。交纳竞价保证金1000元(竞价结束后退回原账户)。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该项目线上竞价交易金额的95%,中标方需提供正规工程费发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剩余未支付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结清。(三)、施工情况说明:1.农交所收取的费用由中标方负担。2.中标方在施工工程中必须按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要求进行施工。3.中标方前期垫资,工程验收结束合格后,招标方给予结算该项目线上竞价交易金额的95%。工程完工一年后竞价项目灌溉机井无质量问题结清剩余5%质保金。4.中标后,施工期间中标方的各种费用由自己承担,施工期间中标方如遇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与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任何责任。5、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持合法有效工程税票结算工程款,税费自负。6、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7、中标方需在竞价结束后3日内完成工程合同签订,逾期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额不予退还。8、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