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数字创意文化产业园区(一期)桩基检测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数字创意文化产业园区(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河北省数字创意文化产业园区项目用地面积77641平方米(116.46亩),一期建筑面积约207198.59m(含地上136266.50m,地下70932.09米).
2.1.2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南侧、天山大街东侧、淮河道北侧、润都盛和广场以西。
2.1.3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和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要求。
2.1.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河北省数字创意文化产业园区(一期)项目桩基检测(含试验桩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营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检测。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至开标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项业绩合同(合同内容包含地基基础检测或桩基检测),要求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能够体现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合同金额、盖章签字页等主要内容),提供资料不全或资料中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均按无效业绩处理。
3.1.4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受到过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国家监管机构处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证书授予时间满5年及以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提供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1.3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1.4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技术资料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4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