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505472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新桥上寮股份合作公司新沙路东段2号(原乐安居)商场大楼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乐安居(商业城) |
面积/数量 | 24245.5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14月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612,237.13元/月(负一层租金价格:20元/平方米/月;一至三层租金价格:27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每5年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物业接受整体承租。2、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方的生产安全规定。3、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另外赔偿补足出租方损失。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5、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空调、电梯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6、合同期满后,租赁物业内所有固定装修必须完好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7、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必须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等报建、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有效证件。8、租赁物业包括公共配套,公共配套的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投标及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二、租赁物业概况1、位置: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新沙路东段2号(原乐安居)商场大楼物业;出租面积:24245.5平方米,其中负一层面积6055.91平方米,一至三层面积18189.59平方米;租赁物业为出租方自有的物业。2、产权情况: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新桥上寮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3、抵押情况:出租物业未设置抵押。4、物业现状:使用中。5、消防情况:物业有主体消防。6、租赁用途:商业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1224474.26元 | 物业管理费 | 0.5元/㎡/月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1、征集到3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2、征集到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3、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单一来源谈判。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10时00分00秒 | 评标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10时00分01秒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10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01日 00时0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31日 00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2、信用资质良好,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2、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二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信用承诺函》)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联系人 | 隋经理;龚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23313839;0755-27758321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新桥上寮股份合作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异议。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试行)="">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四、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方式:1、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2、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低于履约保证金时,差额部分由中标人补足。五、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1、意向承租方需承接商场内所有商户。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3、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