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科大园区屋面光伏防水项目EPC总承包,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河南德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科大园区屋面光伏防水项目EPC总承包;
2.2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科大园区中试车间(一)、中式车间(二)、中式车间(三)屋面光伏防水一体化工程,位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红松路交叉口。项目主要分为屋面改造与光伏系统EPC总承包两大部分。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中试车间屋面钢结构进行整体加固,加固面积约3700平方米;对天沟、女儿墙等关键部位进行专项防水增强处理;同步更换原有屋面板约14600平方米及部分保温层,并在新屋面板上方采用建筑一体化光伏(BIPV)形式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约1.9MWp。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其工作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屋面钢结构加固施工;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的项目备案、设备采购、施工、并网验收,光伏电站设备的供货、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光伏电站建筑及安装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安全警示护栏和标识,配合整套启动试运行、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人员培训、72小时试运行、竣工验收手续办理、光伏组件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相关的合格证。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约定标准完工、通过电网验收并网并签订购售电协议。涉及本光伏项目中的备案审核与批复、设计、可研、施工、并网验收等所有手续都由中标方完成,甲方提供相关支持。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设计资质: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个400万元及以上类似光伏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相关主体(投标人企业名称)。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应提供查询结果(须包含查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