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HB1002715 |
|---|---|
| 项目名称 | 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罚没资产(三辆报废摩托车)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06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0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在移交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移交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大信金恒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所出具的评估报告(鄂金恒评报字【2025】018号)的所有内容,不持异议。 5、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经资格审核,被确认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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