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深汕特别合作区API
风险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深汕特别合作区API风险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483000.00元
(三)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及营业执照,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不少于3 个工作日。
五、评审方式
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7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18:00前将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我中心(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街道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3509921173
(四)有效投标不足3家的(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公开征集失效。
(五)对本项目有争议的,由采购人处理。
特此公告。
2025年度深汕特别合作区API风险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自行采购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