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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11月03日
招标编号
A3205820001002979
采购单位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郑**
联系电话
0376-*******

公告要点

项目名称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2979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10000-04-01-101401交易分类其他工程所属管辖范围市辖区1.招标条件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豫发改基础函〔2026〕25号)审核通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10000-04-01-101401,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施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不应作为投标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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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2979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10000-04-01-101401
交易分类其他工程所属管辖范围市辖区

1.招标条件

 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豫发改基础函〔2026〕25号)审核通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410000-04-01-101401,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特许经营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施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不应作为投标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标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2.1.1项目名称: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2.1.2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2979

2.1.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08907.00万元(以最终批复概算为准)。

2.1.4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08907.00万元,按照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20%的要求,项目资本金约101781.00万元,全部由中标特许经营者出资。除项目资本金外,其余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或银团融资筹措。本项目以项目融资为主,项目公司应经政府方书面同意后,以特许经营协议下权益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如果项目公司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全额获得项目建设所需的融资资金,特许经营者应承担补充融资责任。

2.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6项目地点:位于信阳市商城县境内。

2.1.7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为高速公路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与沿线设施、绿化工程、临时工程等。

依据项目可研,本项目建设规模如下,最终以批复的施工图为准。

路线全长35.512公里,主线(不含互通区、服务区匝道及场区、线外工程)路基挖方3997.385千立方米,填方3626.942千立方米,主线沥青砼路面420.846千平方米(不含桥梁、隧道)。

设大中桥12022.5米/40座(含互通主线桥),桥梁占比33.855%;隧道3395.7米/4.5座,隧道占比9.562%;桥隧共占比43.417%;涵洞40道。

互通式立交3处,其中1处枢纽互通(廖家塆枢纽互通),2处服务型互通(达权店互通、黄柏山互通)。

分离式立交92米/1座,通道27座,天桥5座。

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所1处,路产用房1处。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濮阳至湖北阳新高速公路商城至豫鄂省界段二期工程项目的特许经营者。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模式,特许经营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适用法律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在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由项目公司承担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约定将项目设施、相关资料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3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2.4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4年,包括前期及建设期:4年(前期0.5年、建设期3.5年,具体以政府审批为准),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项目约定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项目约定交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或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日止,其中收费期暂定 30 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除非本项目合同因故提前终止。如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2.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项目收费渠道主要是项目公司通过对高速公路路段的通行者、广告的投放者、服务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2.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关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的意见(试行)》(豫交文〔2024〕51号)要求,本项目为高速公路新建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估算总投资为508907.00万元,符合豫交文〔2024〕51号文件适用标准,本项目可认定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2财务状况:

3.2.1最近连续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每年均为盈利(净利润为正值),且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按照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2.2 202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额50.89亿元(含50.89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即不低于17.8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含85%)。(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要求即可,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总资产的要求)。

3.3投融资能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合计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不低于50.89亿元(含50.89亿元)。投融资能力以提供的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可用金额、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等一项或多项合计金额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即可)。

3.4商业信誉: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最新信用评价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且处于有效期内。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明确是否自行施工:对于具备施工资格能力的投标人,或者自身不具备施工资格能力但联合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施工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其中承担公路总承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承担公路施工任务)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承担公路总承包和其他相应专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公路机电工程等)任务的单位须满足《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544号)里的相关要求。

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施工资格能力,中标后由其组建的项目公司依法对施工任务进行招标。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近十年内(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或主持或参股投资过一项投资合同总额达到25亿元以上(含25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经营性高速公路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投资(框架)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的扫描件,如中标通知书、投资(框架)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或PPP项目合同无法显示总投资金额,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0家(含10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均需占股,且联合体的控股方为联合体主办人(牵头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初步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法律法规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

3.7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发改办投资〔2024〕227号)规定,信阳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链接])”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 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6年1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0日23时59分。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元/份。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 一 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安信AI机器人开标网址为[链接],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安信AI机器人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信阳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注意事项

8.1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8.2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3 本项目参照不超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8万元,费用支付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浉河区浉河北路

联系人:郑树胜

电  话:0376-6269069

招标代理: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四大街万国商厦14楼

联系人:刘洪豪

电  话:0376-6682799、19638793856

监督单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电    话:0371-8716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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