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一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91320000551171586G |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 72.43(均分制) | 8456690.9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数量: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单价:详见附件分项价格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海涛、乔迪、李波、陈杰、邵长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87618.88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0日。
2、定标日期:2025年04月03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丰县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丰县经济开发区南苑路28号
联系人:乔迪
联系电话:18851461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田商务广场B栋309室
联系人:梁甜
联系电话:19025116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甜
电话:1902511662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