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玛瑙河母亲河复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6]16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项目代建单位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市玛瑙河母亲河复苏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
3、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范围涵盖玛瑙河干流26.1km、支流雅石溪7km,聚焦流域内6.0km水动力不足河段实施综合整治。项目统筹水资源优化调配、生态泄放设施改造、水系连通、河道整治、生境修复、监测能力提升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推进工农业节水减排,压减不合理用水,退还河道挤占生态水量,保障河道基本生态用水。二是实施二道坝生态化改造,拆除雅石溪2处阻水跌水、改造1处跌水,同步完成3处入河排口生态化改造,畅通生态泄放通道,消除水工阻隔。三是优化流域水库联合调度,联动东风渠灌区开展跨流域生态补水,科学调蓄汛期洪水资源,补足枯水期生态水量。四是实施善溪冲干渠至雅石溪水系连通工程,开展渠道拓挖清障,打通水系连通瓶颈。五是实施玛瑙河及雅石溪生态护岸改造15.7km,对雅石溪局部道路加高刷黑,兼顾生态防护与便民通行;依托岸线整治布设玛瑙河文化、母亲河复苏宣传点。六是对干支流重点河段清淤疏浚、滩地整理与地貌重塑,营造深潭浅滩自然形态,修复滩地面积9.93万m²,培育本土水生植物群落,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环境。七是将马家冲水位站升级改建并配套流量监测设施,新增火山口、胡家畈水库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备,补齐流域监测短板。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4、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验收全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图纸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内容。并配合招标人通过地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图纸审查以及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补充勘察等内容。(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批复通过后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及验收阶段按相关要求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6、质量目标:(1)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各阶段成果达到相应设计深度,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初步设计报告以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为准,招标设计以满足招标人招标要求为准,施工图以满足施工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为准,所有成果以通过相关部门审批(验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应当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2026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服务合同,就工程服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链接])-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10月31日至 2026 年11月 1 0 日 23 时 59 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11月 2 3 日 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一操作手册一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3 开标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选择相应标段做好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 年 1 0 月 3 1 日
九、其他事项
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2、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定标方式:是。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园区丰岗路
联系人:李伟
电话:0717-44027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青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点军区百联慧谷A7栋三楼
项目负责人:李杰
联系电话:17762992199
十一、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141号
联系方式:0717-60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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