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GSZYYZBB2025080601;
2、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中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
3、项目概况:连云港市中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委托处置,对院内未被污染一次性输液瓶(袋)、药瓶、玻璃瓶、透析塑料桶等进行收集转运处理,免费提供完成本项目服务配套的编织袋、白色塑料袋和扎带等物品,详见项目需求。
4、本项目最低限价:未被污染一次性输液袋制品每吨 1800 元人民币;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制品每吨 300 元人民币;透析塑料桶 10L 按 1.3 元/个、透析桶(5L 和 6L)按 1 元/个结算。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报名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询价文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各询价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同时放入询价投标文件。
1.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需在江苏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企业名单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需在江苏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企业名单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11日17:00:00;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0号-连云港市中医院(招标办);
3、联系人:何老师0518-85572557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址
1、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0号-连云港市中医院9号楼三楼会议室;
2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0号-连云港市中医院9号楼三楼会议室。
连云港市中医院
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