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0-2022年桓仁县高标准农田水毁压损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22-00551
项目名称:2020-2022年桓仁县高标准农田水毁压损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50645.46
最高限价(元):1950645.46
采购需求:查看
完成八里甸子镇(川头村)、古城镇(八道沟村、碱厂沟村、江南村)的高标准农田水毁压损修复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490724.71
最高限价(元):1490724.71
采购需求:查看
完成华来镇(铧尖子村、瓦尔喀什寨村)的高标准农田水毁压损修复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具体教程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CA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现场报价解密时间为30分钟。
5.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二次报价的内容,待代理机构发出开始二次报价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未提交二次报价,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
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6.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与现场解密的报价表不一致的,以现场解密的报价表为准。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桓仁镇永红街1组5幢10号
联系方式:15941482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12号OVU创客公社A座601室
联系方式:024-62516636
邮箱地址:lnsyymzx@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92001040016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初琪
电话:024-6251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