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5-GZZX-CG1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仁怀市公安局2025年DNA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结果 | 本项目在复核过程中发现贵州华锐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四川信达恒熠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鸿胜黔达贸易有限公司、贵阳歆源安防设备有限公司及贵州繁越商贸有限公司共5家单位,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有误,且最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之规定及仁怀市财政局意见,现终止本项目并重新开展采购程序。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结果 | 本项目在复核过程中发现贵州华锐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四川信达恒熠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鸿胜黔达贸易有限公司、贵阳歆源安防设备有限公司及贵州繁越商贸有限公司共5家单位,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有误,且最终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之规定及仁怀市财政局意见,现终止本项目并重新开展采购程序。 |
更正日期: 2025年09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仁怀市公安局
地 址:仁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罗太美
项目联系方式:13312310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中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杨婷婷、文何伟
项目联系方式:147854598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