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3国航贵宾休息室厨具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3国航贵宾休息室厨具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3国航贵宾休息室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AN-E-202516860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广东省 | |||||||||||||||||||||||||
(五)项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标:根据国航贵宾休息室营业面积完成厨房及餐区使用设备的采购、定制与安装工作,满足旅客就餐需求,确保就餐环境安全。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供应商所提供的设施设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的相应资质(资质类别、资质等级): (1)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具备餐饮设备、厨房设备、烘培设备、制冷设备等的生产与销售、安装工程实施、维修保养、清洗服务、技术咨询及服务、环保油烟处理等相应经营范围,无行业资质证书要求;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影响本采购项目的处罚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能够开具货物销售(设备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需满足的数量、质量: (1)供应商应按《国航广州贵宾休息室厨房设备筹开清单》为休息室提供产品; (2)各产品具体尺寸、规格、数量应符合清单要求;(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应由供应商生产或统筹购置,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使用一流工艺与优质材料制造而成;(4)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应完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5)具体产品尺寸、型号、规格等详见《国航广州贵宾休息室厨房设备筹开清单》。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产品售后服务要求 (1)包含所有采购设备的安装、运输、调试等一切工作直至设备正常投入使用;(2)按照我方要求完成所有设备的进场、安装等工作;(3)所有采购设备售后应符合国家“三包“政策,各个产品提供相应的质保期限;(4)依据设备使用规范,供应商应提供免费培训服务;(5)供应商应随厨房设施设备配备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技术资料、维修及使用说明书、保修卡与厨房设备专用工具及配件;(6)产品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质量出现问题由供应商免费进行更换或维修,所更换或维修部分的质保期从修复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对于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进行免费更换;(7)若经检验发现产品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合或产品损伤故障,采购方有权更换或拒收,供应商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承担相关退换货费用。2.产品运输要求(1)供应商将货物运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航“紫宸”贵宾休息室,运费、保险费及运输途中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应根据产品特性与要求,对产品运输采用保护措施与适宜运输的合理包装方式,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的到达交付地点。五、验收标准: 1.采购方与供应商应在产品安装地点进行厨房设施设备验收工作,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验收单; 2.若验收时发现产品不足、外观、规格与协议要求不符或产品损伤故障,供货商应及时补足或更换产品。六、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25000元(含税价)。 交付或实施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3国航贵宾休息室 预计交货时间:2025年8月21日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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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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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刘倩怡 | |||||||||||||||||||||||||
联系人电话:02036063107 | |||||||||||||||||||||||||
联系人电子邮箱:gongyingshang@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