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货站计量衡器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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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北京货站计量衡器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北京货站计量衡器维保服务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526936 | |||||||||||||||||||||||||||
|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为北京货站计量衡器(约60余台)提供全方位维保服务,确保计量衡器性能稳定,满足日常运营需求,包括不限于:
1.日常巡检:对液压升降台、电子地上衡、电子地中衡、汽车衡、电子台秤等计量衡器进行定期巡检,具体巡检频次根据设备类型有所不同。
2.维修服务:对出现故障的计量衡器进行及时诊断与修复,并提供符合设备要求的零部件更换服务。同时,为每台计量衡器建立完善的维修档案,对于无法正常使用的计量仪表,进行专业维修,使其恢复为备用机,能够继续投入生产运行。
3.检定服务
3.1使用经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砝码对计量衡器进行检测,确保设备的计量精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2免费协助采购方进行小砝码的调试工作,确保砝码的检定顺利通过,满足采购方的使用需求。
3.3根据采购方计量衡器及设备的年检要求,提供送检全流程工作,确保所有送检设备的检定报告由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
3.4对维修完成后的计量设备,进行重新检定并提供检定证书,确保设备的计量精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设备安装、运输及拆卸服务:根据采购方要求,负责对计量设备进行安装、运输、拆卸工作。
5.地磅清理服务:根据采购方要求,对电子地中衡及汽车衡临时进行基坑清理。
6.服务要求:
6.1应急维修:接到报修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确保对紧急情况的快速响应,减少设备停机时间。
6.2维修时限:自接到报修时起,48小时内完成维修,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6.3计量精度:确保采购方所有计量设备计重的误差值在国家规定误差范围之内,为采购方提供可靠的计量数据。
6.4年检通过:确保采购方所有计量设备通过年检。
6.5检定证书有效期:确保采购方所有计量设备检定证书有效期内的连续性,对计量设备的检定周期进行有效管理。 |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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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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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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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站事业部 | |||||||||||||||||||||||||||
| 联系人:魏琳 | |||||||||||||||||||||||||||
| 联系人电话:022-24903217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weilin@airchinacargo.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 | |||||||||||||||||||||||||||
| 十、其他 | |||||||||||||||||||||||||||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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