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渠县城市供水提质及节水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石渠县供排水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石渠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改造第一、第二水源地取水口,新建沉砂池 1 座,原水输水管道 6km;提标改造水厂(一期),包括改造加氯加药间 177 ㎡、改造应急设备及保温房 285 ㎡、新建反洗间及配电房 120 ㎡,屋顶加装光伏和储能微电网系统,更新浸没式超滤净水设备等;安装入户计量水表 7000 户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智慧水务系统 1 套。;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089.7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2-25 00:00至2025-12-30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2-25 00:00至2025-12-30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章、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任职文件等复印件)。 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章,至少2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任职文件等复印件)。 3.以上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 4.申请人需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分截图(截图时间在投标时间内)。 (二)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至少完成1个市政类的招标代理业绩。 (三)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以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最终费用下浮20%收取,由招标人支付。 (四)报名方式:1.申请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2219695590@qq.com 。 2.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电话 | 0836-86239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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