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拉萨市恒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地区 西藏、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XZCQ-2025-1731.2项目名称:拉萨市恒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辆采购项目1.3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1.3最高限价:104000.00元/台1.4采购需求: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120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产品(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1.5车辆生产交付要求:根据招标人每批次需要的实际数量下单生产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组织交付1.6生产及运输周期:每批次总周期为50天,其中35天完成生产,15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组织交付1.7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1)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2)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及合格证明)的产品。二、投标人资格条件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2022年至今企业主体、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2022年至今未与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生过诉讼争议或合同纠纷。2.3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当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单中;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代理商等存在价格控制关系的,不得同时投标,同时投标的以厂家的响应文件为准。多家销售公司以同一品牌投标时,在排除串标前提下,按各自投标报价等分别评分。三、获取招标文件3.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携带3.2项规定的材料填表办理招标文件领取事宜并缴纳标书费(标书费每套850元,售后不退);3.2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凭证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内容及范围、委托期限)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转账凭证办理招标文件获取事宜;3.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详见招标文件;3.4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01月27日至2026年02月02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3.5标书费发票开具要求普票开具要求:转账凭证、公司开票信息;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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