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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其他资格: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文》的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应由工程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7-30 09:40:0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平台上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1.96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5-07-30 09:40:00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