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大乌兰浩特城区道路交通及配套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科右前旗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2200202508050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大乌兰浩特城区道路交通及配套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科右前旗段已由科右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旗发改[2025]1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盟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盟本级一般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大乌兰浩特城区道路交通及配套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科右前旗段
2.建设地址:科右前旗城区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2025年9月2日-2025年10月17日,以上开竣工时间为暂定时间,以招标人最终指定开工时间为准。
4.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乌兰浩特城区道路交通及配套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科右前旗段,本项目沥青路面维修33635.04㎡、更换窨井盖100套、更换路缘石367.23m,人行道路面修复961.75㎡,修补沉降缝78.43m。同时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包括标牌1792个、标线及图案标记17002㎡、护栏2737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招标控制价:5565746.24元。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若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员证书,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3.财务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2-2024年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 1 年的投标企业不须提供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 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5)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联合体成员不需获取,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CA锁。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6)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 7日至2025年8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3.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3家CA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15782(江苏翔晟)、0482-8370125(内蒙古一证通)、0482-8370079(内蒙CA)。
(2)移动端CA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CA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新点标证通)。
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6.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588/0482-8370096。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512-58188511咨询)。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512-58188511)
五、递交投标(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上午09:00 。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与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盟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系人:阚雨菲
电话:0482-8201816
招标代理: 内蒙古昱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 张青云
电话: 0482-8811155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