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EGSCG-2025GK-12号(标一)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技工学校重点专业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标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9日
184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国产实训室电脑(核心产品、强制认证、节能) | 详见原招标文件对该标的物的参数描述 |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对该标的物的参数描述; |
2 | ■▲直播图形工作站(电脑)(强制认证、节能) | 详见原招标文件对该标的物的参数描述 |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对该标的物的参数描述; |
3 | ■▲国产服务器(强制认证、节能) | 详见原招标文件对该标的物的参数描述 |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对该标的物的参数描述; |
4 | 教学管理系统 | 详见原招标文件对该标的物的参数描述 |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对该标的物的参数描述; |
5 | 单反相机 | 详见原招标文件对该标的物的参数描述 |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对该标的物的参数描述;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尔果斯市技工学校
地 址:霍尔果斯市技工学校
联系方式:0999-7790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霍尔果斯市兰新路
联系方式:0999-8797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文杰
电 话:0999-8797331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