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海口路西延(昆明路东西规划路)排水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10041(项目编号)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海口路西延(昆明路东西规划路)排水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 建设规模:昆明路东西规划路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方向的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426.79米,道路横断宽度25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电力排管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排水工程等,本工程投资额为914.044241万元。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183日历天内竣工
- 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计划竣工日期:2027-05-31
-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满足环保、消防、卫生、安全、职业健康等方面的要求。(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含建设内容的所有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承包方式:涵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各环节。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质量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6-11-0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派。②项目经理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③项目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应是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政工程类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3.5 其他要求: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违反信用有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不被接受。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公示。
- 3.6 联合体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 3 个,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即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担,即工程施工、勘察、设计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施工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勘察、设计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7日 10:00至2026年11月03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6年11月17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小开标室416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小开标室416。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链接])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5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须于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以备答辩。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7.1 本项目采用省内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
- 7.2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张金蓬,电话: 0535-638293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吕翠香,电话:0535-6393116。
-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建筑业管理处投诉,电话:0535-6393035,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58号。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 招标代理: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58号 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山路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张金蓬 联系人:吴浩、吕翠香 电话:0535-6382937 电话:0535-63931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77949820@[链接] 监督部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5-639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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