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自然资矿告〔2025〕4号)
为做好“富矿精开”工作,促进兴义市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兴义市发展温泉产业的需求,经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批准,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组织挂牌出让贵州省兴义市丰都田坝地热探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地点:兴义市遵义路11号
电话:0859-3245638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
电 话:0859-3120731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兴义市丰都田坝地热探矿权
(二)勘查矿种:地热
(三)地理位置:贵州省兴义市
(四)面积:0.0034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 度 | 纬度 |
1 | 104°58′33.53″ | 24°59′34.62″ |
2 | 104°58′36.02″ | 24°59′34.63″ |
3 | 104°58′36.05″ | 24°59′32.69″ |
4 | 104°58′33.68″ | 24°59′32.68″ |
(五)勘查工作程度:草根阶段(尚未开展地质勘查工作)
(六)勘查投入要求: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如有修订,按照新修订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执行。
(六)拟出让年限:5年
(七)起始价:0.01725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意向竞买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申请流程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公告已发布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二)出让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
(三)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9:00时起—2026年1月16日17:00时止。
(四)申请报名方式:本次交易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意向竞买人可持CA数字证书登录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EF%BC%89%EF%BC%8C%E6%8C%89%E8%A6%81%E6%B1%82%E4%B8%8A%E4%BC%A0%E6%B8%85%E6%99%B0%E7%9A%84%E6%8A%A5%E5%90%8D%E6%9D%90%E6%96%99%E7%94%B5%E5%AD%90%E7%89%88%E6%96%87%E4%BB%B6%EF%BC%88PDF%E6%A0%BC%E5%BC%8F%EF%BC%89%EF%BC%8C%E5%85%B7%E4%BD%93%E4%BA%8B%E5%AE%9C%E5%8F%AF%E8%81%94%E7%B3%BB%E9%BB%94%E8%A5%BF%E5%8D%97%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F%BC%8C%E6%9C%8D%E5%8A%A1%E7%94%B5%E8%AF%9D%EF%BC%9A0859-3120731%E3%80%82%3C/p%3E%3Cp%3E%EF%BC%88%E4%BA%94%EF%BC%89%E6%84%8F%E5%90%91%E7%AB%9E%E4%B9%B0%E4%BA%BA%E7%94%B3%E8%AF%B7%E6%B5%81%E7%A8%8B%3C/p%3E%3Cp%3E1.%E6%9C%AA%E6%B3%A8%E5%86%8C%E7%9A%84%EF%BC%9A%E8%AF%B7%E7%99%BB%E9%99%86%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8%B4%B5%E5%B7%9E%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B%9F%E4%B8%80%E6%B3%A8%E5%86%8C%E5%B9%B3%E5%8F%B0%EF%BC%89%E7%82%B9%E5%87%BB%E2%80%9C%E6%B3%A8%E5%86%8C%E6%96%B0%E7%94%A8%E6%88%B7%E2%80%9D%E8%BF%9B%E8%A1%8C%E4%BF%A1%E6%81%AF%E5%A1%AB%E5%86%99%E6%B3%A8%E5%86%8C 。
(https://***/gfmweb/?systemId=4028c7b35a8cfff2015a8df8bba001fc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成交结果公示、出让合同签订、出让收益缴纳
(一)标准和方法
挂牌期限截止时,根据以下原则确定竞得人:
1.挂牌期限届满,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该竞买人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主持人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转为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2.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需于2026年2月3日下午15:00前至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多功能一厅参与现场竞价,逾期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原则应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现场竞价的,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竞价(委托参加现场竞价的,需提交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竞买结束后,挂牌成交的,由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须携带如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携带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买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竞买证原件。
(三)成交结果公示
《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网站、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五)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探矿权人按规定完成探矿权转采矿权登记及相关开采手续后,在开采时,每年按照(财综〔2023〕10号)规定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本次出让收益须一次性缴纳,不接受分期缴纳。
(六)矿业权登记办理
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为有效保障产业发展用矿需求,探矿权出让期限限定为5年。
(三)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意向竞买人需谨慎评估勘查风险;在探矿权有效期内,探矿权转采矿权时若达不到采矿权准入条件的,不予延续。
(四)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探矿权人应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资源按要求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五)勘查开采过程中需与属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水库、河道、通讯光缆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小型矿山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后续采矿如涉及使用林地,应符合上述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次兴义市丰都田坝地热探矿权范围内涉及林地保护等级IV级林地和草地,项目确需使用林草地的,需按程序办理使用林草地以及其他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使用林草地(取得使用林草地许可后,确需变更使用林草地范围的,还需原批复、备案或核准单位同意,并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变更),项目禁止未批先占林草地和超审批范围使用林草地,未批先占和超审批范围使用林草地的,林业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项目业主在办理有关手续时若发现古树名木大树以及珍稀树木的,应报请县级林业部门依法处置,业主不得擅自处理。若该项目范围或范围内林草地有关性质、边界发生变化,或有关法律法规调整的,该项目需重新征求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七)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公告或出让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提出,由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商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处理。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中止或终止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涉及政策问题的,可书面向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859-3228061;涉及挂牌出让活动等具体事宜的,可书面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859-3120731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内容
(一)保证金交款注意事项
1.交款时间: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17:00止。意向竞买人请自行向相关联的银行咨询对公账户办理业务时间,保证金应在交款时间截止前到达收款账户。
2.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
3.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银行账号:38110121050000091
4.意向竞买人保证金交款银行账户名称应当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5.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完成探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后,执缴款书原件在5个工作日内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发生中止或终止出让该探矿权情形时,自相关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二)本次探矿权出让采取挂牌方式无底价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0.01725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按整数倍增价报价方式,后一报价高于前一报价,价高者竞得。
(三)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网站、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四)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五)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公告规定进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六)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859-3225663
十三、附件
1.出让区块基本情况表
2.竞买人一般情况表(参考模板)
3.竞买声明(参考模板)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
拟出让贵州省兴义市丰都田坝地热探矿权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区块名称 | 勘查 矿种 | 面积 (km2) | 区块拐点坐标 (2000坐标系,经纬度)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区块地理位置 |
1 | 贵州省兴义市丰都田坝地热探矿权 | 地热 | 0.00345 | 序号经度纬度1104°58′33.53″24°59′34.62″2104°58′36.02″24°59′34.63″3104°58′36.05″24°59′32.69″4104°58′33.68″24°59′32.68″
| 0.01725 | 贵州省兴义市 |
注:挂牌起始价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计算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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