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心文旅大数据服务文旅数据购买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乐山市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心
项目名称:文旅大数据服务文旅数据购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文旅大数据服务文旅数据购买、 1项、 预算金额 280,000.00元
文旅大数据服务文旅数据购买、 1项、 预算金额 120,000.00元
文旅大数据服务文旅数据购买、 1项、 预算金额 120,000.00元
文旅大数据服务文旅数据购买、 1项、 预算金额 12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4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包1(购买终端消费数据):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是唯一综合掌握乐山(市、区)消费者在各终端的消费数据,唯一同时拥有收单商户银联、微信、支付宝等交易数据的能力,考虑到数据评估和复核工作的延续性和可比性,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采购。 包2(购买移动手机信令漫游大数据):本包所购买的乐山市入境游客手机信令漫游大数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独立掌握,具有唯一性。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进行数据采购。 包3(购买电信手机信令漫游大数据):本包所购买的乐山市入境游客手机信令漫游大数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独立掌握,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进行数据采购。 包4(购买联通手机信令漫游大数据):本包所购买的乐山市入境游客手机信令漫游大数据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独立掌握,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进行数据采购。 基于上述因素的考量,本项目的服务提供方具有唯一性,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拟定供应商为包1: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包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包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包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栋16层1、4-15号
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茶山路259号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100号
名称: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
地址: 乐山市中区竹公溪路4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丁粮权
联系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70号乐创大楼
联系电话: 1508220625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汪霞
联系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乐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0833-2427703
六、附件
乐山市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心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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