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正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全称):星盛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正阳县城西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东西顺河街道路及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正阳县城西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二期)东西顺河街道路及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2.工程地点:正阳县境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正发改(2022)188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招标答疑纪要包含的全部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包机械。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1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3月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2030217.35元
人民币(大写):贰佰零叁万零贰佰壹拾柒元叁角伍分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肆万零叁佰伍拾伍元伍角陆分40355.56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张明明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2.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5年1月6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正阳县住建局办公室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 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411727MA9NACX01N
地址: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梁祝大道与天中山路交叉口汝宁办事处院内1楼101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63300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石宏兴
电话:手机号码:15837834028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高铁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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