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东部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东部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政革局关于保定市徐水区东部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徐水发改(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玖利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保定市玖利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保定市徐水区东部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2. 建设地点:徐水区正村乡、大因镇、漕河镇,共涉及3个乡镇18个项目村。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围绕徐水区入淀河流傍水村、中心村、环雄安村等3个乡镇18个村常住居民进行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共建设4293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附属配套设施。4.计划工期:31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5.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6. 标段划分:1个标段。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所需全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其它工作。。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个(≥1)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污水处理类类似业绩。注:1、业绩时间要求为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业绩不限金额。3、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即可。3.1.3财务要求:具备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具备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处理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与招标人沟通、合同谈判、现场服务等。联合体成员应按照自身专业资质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的工作。(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总协调,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职责分工的工作外,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协调其他成员配合本项目工程工作;主导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5)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成员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在法律上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其内部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来对抗招标人。(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完成签字或盖章外,其余须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8 09:30至2025-06-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保定市玖利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河北长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人:王磊、齐育萱异议受理电话:0312-86885165、0312-3288255异议提出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发展改革局
电话:0312-8696533
电子邮箱:xsfgz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保定市徐水区东部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长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政府西院一楼109室 | 地址: | 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58号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王磊 | 联系人: | 齐育萱 |
电话: | 0312-86885165 | 电话: | 0312-3288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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