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保三级要求对系统平台进行运营维护,提供5*8小时现场服务,7*24的响应服务,提供平台日常巡查、问题处理、安全防护和平台运行建议等服务保障工作。
一、服务范围
1.盘山县党建引领智慧治理综合指挥平台运维
主要针对指挥平台主屏、正风肃纪专屏、移动智能专屏、随手拍专屏、盘策通专屏、企业诉求分屏、上级号召专屏、一网通办专屏、疫情防控专屏、财政分析专屏、网格专屏、13镇街及178村社主题分屏的运维,依据业务变化及数据要求,对各主屏、专题屏、分屏进行运维和优化完善。
2.盘山县智慧治理决策指挥系统运维
主要针对首页功能、任务发布、任务待办、任务协办、任务督办、任务转办、部门难题、任务待审、任务统计、数据上报、屏幕配置、基础配置、APP配置等功能运维;指导盘山县各委办局、镇街、村社完成任务流转,解答随手拍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运行中问题;协助盘山县社会工作服务保障中心协调各委办局上报生产数据,根据业务变化及时调整数据上报模板。
3.盘山网格慧管家APP运维
主要针对盘山网格慧管家APP在决策指挥、盘山网格、盘策通、问政盘山、盘山新闻、在线考试等主要功能的运行运维,保障功能平稳运行。
4.盘山视频点调平台运维
主要针对盘山视频点调系统主要通过指挥中心视频点调街道、社区和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指挥中心视频点调街道和社区大屏;街道和社区实现视频点调网格员,实现上下级之间点对点的视频沟通和稳定使用进行运维。
5.盘山县网格化管理平台运维
主要针对网格平台功能定期巡检、升级和维护、相关设备定期巡检和维护、人员驻场服务、安全防护、应急处理支持和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保三级要求的其他内容。针对网格员巡查、上报案件、案件下派、案件上报、网格一张图、网格绘制等功能提供运维服务,解答盘山县13个镇街178个村社844个网格,以及联动部门网格的网格员日常巡查和案件上报处理问题,保障功能稳定运行;通过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降低整体管理成本,提高系统的整体运行水平。同时根据日常维护的数据和记录,提供平台系统的整体建设规划和建议,更好地为用户的信息化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应用系统日常维护要求
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保三级要求,日常维护服务是乙方定期对系统的功能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的服务项目,通过该服务可使甲方获得系统运行的第一手资料,最大可能地发现存在的隐患,保障设备稳定运行。同时,乙方须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及解决建议,使甲方能够提早预防,最大限度降低运营风险。
1.系统性能巡检:检查系统是否能正常登录,功能模块是否能正常访问,展示效果是否正常。工作日每天不少于2次,节假日每天不少于1次。
2.系统故障诊断及排除:当系统发生功能或性能故障时,一线驻场保障人员须立即响应,二线专家技术支持小组人员须20分钟内响应。根据故障的重要程度,影响业务处理的重大故障要求在2小时内解决,不影响业务处理的一般故障要求在24小时内解决。
3.系统运行状态监控及预警,监控具体指标内容。
4.系统重新部署及调试,若有需求,将向服务提供商提供。
5.数据备份:按照系统的备份需求,对系统的应用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定期备份。
三、应用系统优化要求
1.系统性能优化
系统功能优化、数据优化、代码适应性优化、系统优化;当系统访问速度和数据读写速度需要提升时,进行部署架构调整、应用代码和数据存取优化等性能优化工作。
2.外部接口开发
当系统需要与外部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或数据交互时,进行相应的接口对接、测试与实施。
3.安全整改
当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时,按照安全标准对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整改工作。
4.工作量评估
根据各应用系统在一年内的优化需求,本项目需要进行优化的应用系统涉及的工作量评估见《业务应用系统维护要求》。
四、现场驻场服务
★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保三级要求设置工作人员,并且至少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两名驻场技术人员,驻场盘山县社会工作服务保障中心一年,负责项目现场的相关运维服务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软件运行问题现场处理与分析
及时解决业务人员在软件应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根据软件设计排查软件运行BUG出现的原因并能及时协调软件设计单位解决,对于政策、业务、操作方式、数据等引起的问题提出合理性的优化建议。
2.决策指挥大屏优化
根据因上级领导要求、业务变更等紧急需求,及时对决策指挥大屏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编制整改方案与整改设计,并及时调整大屏,满足业务变化需求。
3.数据统计分析
服务期内,根据用户因上级领导或其他政府部门决策、管理要求提出的各种临时非常规的特殊紧急需求,现场驻场技术人员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导出符合要求的数据生成统计报表。供应商定期对此类需求进行归纳总结分析,把相对使用频率较高的需求列入常规需求,并开发相配套的数据导出工具或者统计报表,供用户日常使用。
五、数据保密性及安全性维护(安全防护)
信息系统中包含大量数据及电子资料,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防护,防止业主方信息数据丢失和外泄,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保三级标准对系统数据的保密性及安全性进行维护,确保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稳定。
1.工作职责
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保三级要求配备工作人员,根据服务内容建立相对独立的管理技术团队,指定一名高管作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制度要求,承担维护系统安全职责,签订保密协议,制定和执行保密脱密制度,重要工作人员变更、业务转型、合并重组、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应提前向业主方报告。
2.保密要求
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任何系统、应用、信息、数据、文件不得擅自访问、使用、存储、处理、转让、修改、删除、上线、下线、销毁,不得用作商业目的或对外传播泄漏。
3.网络安全
★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保三级要求维护系统安全,时时关注网络安全动态,及时更新安全补丁,定期扫描、监测、查杀信息系统,发现病毒漏洞隐患,立即修复处置,及时通过业主方,或直接向网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未经网信部门、公安部门同意,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确保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4.设备安全
数据存储和管理使用专用的硬盘、光盘、移动硬盘或U盘等设备。确保各计算机用户计算机内的数据资料的安全。
5.病毒防范
安装维护杀毒软件,在使用外来U盘、移动硬盘、光盘时,首先检测其安全性,及时更新防毒软件版本。
6.源代码管理
平台优化完善后在存在变更的情况下每半年对原源代码进行提交,形成版本化管理与备份,以光盘存储方式交予甲方。
7.其他要求
其他安全防护要求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保三级要求进行维护。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6年01月15日18时00分至2026年01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涉及本项目的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责任自负。 2、供应商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按采购文件规定(如: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按相关要求密封,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现场递交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报价文件及未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进行在线解密。启动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二次及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按评审小组要求完成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