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小型引调水工程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芦台经济开发区小型引调水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芦发改【 2026 】 11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建设单位为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水务电力局 ,招标人为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水务电力局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凤凰英才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芦台经济开发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芦台经济开发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 ; 2.2 项目地址:芦台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输水管道约 43.4km 、加压泵站 9 座,管道敷设至海北镇 20 个村口,连接村内供水系统管网。 2.4 招标范围: 2.4.1 勘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各阶段的勘察工作,以及提供设计施工期间相关的勘察伴随服务和发包人委托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服务等。 2.4.2 设计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设计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变更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等全部设计服务,以及提供项目建设期间相关的设计伴随服务和发包人要求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服务等。 2.4.3 其他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各项相关审批、变更、签证等所需的咨询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2.4.4 工作成果包括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竣工图编制等。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勘察设计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规范、规程、规定及标准要求,成果满足发包人要求,并确保通过各相关部门评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同时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三) 其他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5
①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链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链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中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 1 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链接]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链接]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公示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包括河北 CA 、山西 CA 、北京 CA 、联通 CA 、 CQCCA 、 CFCA )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88537 。 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 : 400-707-3355 ;北京 CA : 400-994-3319 ; CQCCA : 400-819-9995 ;山西吉大 CA : 400-653-0200 ;联通 CA : 0311-85691619 ; CFCA : 400-880-9888 。 8.2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3 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4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5 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北京凤凰英才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张文 ,联系电话:
0315-2806028 。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水利局 电话: 0315-2031743 电子邮箱:
tsswjjgc@[链接]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 ( 元 ) |
| 芦台经济开发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 | 无 | 0 |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水务电力局 地 址:芦台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赵宇 电 话: 022-69388797 电子邮箱: tsltswdlj@[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凤凰英才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民服务中心 B 区三号门二层 205 室 项目负责人:张文 电 话: 0315-2806028 电子邮箱:
fenghuang_ts@[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