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ZB-2025--2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舟山市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重新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 |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三个。 二、【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大中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在报价文件处,否则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四、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 |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最多两个。 二、【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大中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在报价文件处,否则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四、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岛路1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826247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80-2826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沈路620号工行金跃大厦2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8260928
质疑联系人:李云飞
质疑联系方式:0580-82609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