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CZ[GK]2025005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永安监狱2025-2026年学员食堂冻品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州金诚科食品有限公司 |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祥通路68号1#厂房第5层501 | 1,892,400.00元 | 福建省永安监狱2025~2026年学员食堂冻品物资配送服务(总价):18924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省永安监狱2025~2026年学员食堂冻品物资配送服务):
服务类(福州金诚科食品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冻品物资 | 福建省永安监狱2025~2026年学员食堂冻品物资配送服务 | 冻品物资配送服务 | 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包装规格统一,完好无破损。 | 1年 | 年 | 保证供应的所有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 1,892,4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苏荣辉 |
| 评审专家: | 郑国璋 、 陈爱华 、 李式勇 、 郑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为福建省永安监狱与所属企业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采购(采购包1实际金额530万元,其中福建省永安监狱财政资金380万元、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150万元),采购包1合同金额在不超过实际预算金额530万元(即福建省永安监狱财政资金380万元、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150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投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采购包1代理服务费以53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②收费费率标准:50万元以下按照1%收取;50万元-100万元按照0.9%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照0.5%收取;500-1000万元按照0.2%收取。 ③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 ④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福州乌山荣域支行 账 号:3505016192410000078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永安监狱2025~2026年学员食堂冻品物资配送服务:3.0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投标人符合性审查:江西赣蔬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七)其他要求第2点提供相关政府的追溯管理平台的登入页面截图,故其符合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530万元(其中福建省永安监狱财政资金380万元,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150万元,福建省永安监狱、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根据中标下浮率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 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4、中标人:福州金诚科食品有限公司 中标下浮率:50.2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永安监狱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大洲后26号
联系方式:0598-381979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8780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秀娟、林小斌、方谢菲、翁秀红、林杉
电话:0591-87806063
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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