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三阳集镇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2小时20分0秒 是否逾期: 否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提交
- 提交节点:2026-09-20 09:07:27
- 提交用时:0天0小时12分
招标人
- 办理状态:我单位已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未发现异常情形。现依据法定程序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请审核
- 办理时间:2026-09-20 09:16:18
- 办理用时:0天0小时9分
项目负责人
- 办理状态:同意!
- 办理时间:2026-09-20 11:21:20
- 办理用时:0天2小时5分
回第一步
- 办理状态:业务撤回
- 办理时间:2026-09-20 10:37:03
- 办理用时:0天0小时0分
回第一步
- 办理状态:业务撤回
- 办理时间:2026-09-20 10:37:03
- 办理用时:0天0小时0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 办理状态:请审核
- 办理时间:2026-09-20 10:39:55
- 办理用时:0天0小时3分
招标人
- 办理状态:我单位已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未发现异常情形。现依据法定程序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办理时间:2026-09-20 10:42:03
- 办理用时:0天0小时3分
| 项目编号 | HJSGC2026G067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41000586130960B-20260828-000303-6 |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歙县三阳镇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9-20 11:21:21 | 浏览次数 | 0 |
黄山曼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歙县三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三阳集镇环境整治提升项目(HJSGC2026G067)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9月18日08时30分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定标候选人(按照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定标候选人一 | 定标候选人二 | 定标候选人三 | |||
投标人 | 名称 | 安徽高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黄山博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黄山安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万安镇新城区滨江路英赛特员工区3幢102铺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洽阳路13-6号 |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镇南安村村民委员会 | |||
资料公示 | 安徽高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黄山博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黄山安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4738811.64元 | 4754095.12元 | 4739071.06元 | |||
工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吴芳 | 程情情 | 鲍茶琴 | ||
相关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2018201896820 | 皖2342023202312604 | 皖234202120211510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与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 |||||
招标人 | 名称 | 歙县三阳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歙县三阳镇三阳村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吴先生 0559-693023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黄山曼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黄山市歙县富堨镇徐村 |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张 健 0559-6518816 | |||||
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3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黄山曼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59-6518816 联系人:张健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9-6512729 | ||||||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定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
招标人:歙县三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黄山曼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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