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112号)
一、项目编号:HB2026063602120001
二、项目名称:河北金融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1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尚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莲池南大街裕华园小区
2-3-302
被投诉人1:河北金融学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
被投诉人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金融学院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1包”于6月25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7月22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7月28日河北尚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河北金融学院提出质疑。8月5日河北金融学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8月14日河北尚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无效适用依据错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6〕112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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