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嵊州市丽湖人才里项目-丽湖三江口水生态修复工程(三标段) 已由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2503-330683-04-01-36958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嵊州市丽湖人才里项目-丽湖三江口水生态修复工程(三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 7431.7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5915.7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北至南田大桥,东至新昌江,西至环江东路,南至甬金高速,总长度约1.3公里,总面积200105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复合行道10611.23 m2,园路及铺装场地15160.61 m2,绿化及滩涂146463.68 m2,配套建筑116.12 m2,及室外其他配套工程等 等,建设地点:嵊州市丽湖区块 。
2.2招标范围:嵊州市丽湖人才里项目-丽湖三江口水生态修复工程(三标段)的施工图内所涉及的所有实施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247.3023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 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都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
体双方须同时满足)。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满足。)
3.3?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 ?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工程合同;(3)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完)工验收记录或竣(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完)工验收备案表。注:以上(1)、(2)、(3)项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则另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满足 3.1、3.2 内容
3.5?其他要求:
a.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 2 家;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c.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d.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e.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联合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
g.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须为同一专业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
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省级诚信平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监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监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监工程 ”的规定执行】,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完成过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 罪记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 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6?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2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其它项目部管理人员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 放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7.226.36:8080/TPBidder/frame/fu i/pages/themes/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 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7 月 16 日9 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7.监管机构: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重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地址:嵊州市仙湖路271号5楼
道官河南575号2幢901室-1
邮编:312400邮编:312400
联系人:高来杰联 系 人:孙工
电话:13575560338电话:15715820609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2746493538@qq.com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