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温州自营休息室餐饮及保洁业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温州自营休息室餐饮及保洁业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温州自营休息室餐饮及保洁业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五)项目需求:
一、功能目标:
为温州分公司自营休息室提供餐饮和保洁服务,确保其餐饮和保洁呈现符合国航产品服务标准,满足高端旅客的服务需求。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须符合公司标准:包括《自营休息室餐饮标准》CAPSS-CA-19-300-2025V1、《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CAPSS-CA-19-402-2025V1、《温州分公司自营休息室餐饮服务管理规程》CA/OP-WZB-CM-001-2023、《温州分公司自营休息室保洁服务管理规程》CA/OP-WZB-GH-003-2023和《地面运输人员职业礼仪规范》。
2.职业礼仪规范(需符合国航地面运输人员职业礼仪规范):工作期间须着制服,佩戴统一工牌或证件;男员工发型要清爽,女员工长发须盘成圆型髻,不得染除黑色及棕色以外的发色;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女员工化职业妆,避免浓香水;不得佩戴除戒指、手表、耳饰以外的首饰,其中女员工耳饰颜色限金色、银色或浅珍珠色;行为举止要得体,具有主动服务意识;与旅客交流时使用礼貌用语,避免在旅客面前大声喧哗。
3.餐饮服务要求(需符合国航自营休息室餐饮配备标准):应根据自营休息室实际运营状况及餐饮服务需要,配备餐饮服务人员,每日在岗人员至少配备4人,其中,领班1人,明档区1人,餐区2人;每季度开展选餐会,每季度制定不少于6套自助餐餐谱及明档餐谱,每相邻两个季度的菜品种类应至少更换50%;提供餐饮的品种类应至少包括中式、西式热菜、中式凉菜、酒水、茶歇(小包装须标明产品有效期)及饮品;日常工作要确保餐前检查摆放无误及餐具清洁消毒,餐间不断巡视补餐保证旅客需求,餐后撤餐及时,保持台面干净整洁;定期开展培训,做好台账记录。
4.保洁服务要求(需符合国航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应根据自营休息室实际运营状况及保洁服务需要,配备保洁服务人员,每日在岗人员至少配备2人,其中,1人负责卫生间区域保洁,1人负责巡视全区保洁;须自备清洁工具及用品;按要求做好定时定期清洁保养,保证休息室内各区域干净整洁;每季度提供餐具检测报告;旅客休息区及卫生间做到一客一清洁,及时对休息室产生的废物进行清洁转运,以免异味传播;定期开展培训,做好台账记录。
三、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餐饮服务人员负责自营休息室餐饮配备与呈现、厨房与餐饮区域清洁、备餐间所有设备及餐区所有餐饮服务用具的日常维护与清洁;
2.餐饮服务人员到、离岗时间须按照自营休息室营业时间(营运时间不晚于国航当日第一个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90分钟,关闭时间应不早于国航最后一个航班登机时间,参考时间为05:20—21:30,具体工作时间以实际需求为准),如遇航班不正常情况,应经我司值班人员同意后离开;
3.供餐时间应包括全时段供应茶歇与明档服务、分时段供应正餐等,正餐供应时间参考如下:早餐当日国航首班计划起飞时间前一小时—09:00,午餐11:00—14:00,晚餐17:00—20:00(实际以国航最新标准为准);
4.供餐餐单与更换周期应参照以下标准执行:每日提供“迎宾果盘”;每周轮换餐单(按季度餐谱);每月推出至少2种“瓯越美食”;每年至少推出2种“特色饮品”、24种“节气美食”;不定期提供“生日特色餐食”“节日美食”;
5.餐饮服务人员应符合国家餐饮服务行业从业标准和自营休息室服务要求,须具备健康许可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过培训和考核,满足我司餐饮服务标准条件;
6.供应商须制定餐饮服务人员工作制度及要求,内容应包括人员安排、上岗基本要求、职业礼仪规范及管理要求;同时,根据我司要求,定期对餐饮服务人员开展培训和考核;
7.在自营休息室内因供应商提供的餐饮、餐食而产生投诉或卫生事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8.保洁服务人员负责自营休息室全区域日常保洁(全区域面积共382平方米,包括全区清洁、卫生间值守清洁、餐具回收清洁等)、局部深度清洁(每月至少提供1次地毯清洁服务,每季至少提供1次沙发清洁、大理石抛光打蜡、厨房操作间大扫除、玻璃清洁服务)以及应急清理等工作;
9.保洁服务人员须持有健康许可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过专业培训与考核,满足我司保洁服务标准的条件;
10.保洁服务人员应按照我司职业礼仪要求与行为规范执行;
11.保洁服务人员到、离岗时间须按照我司自营休息室营业时间(营运时间不晚于国航当日第一个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90分钟,关闭时间应不早于国航最后一个航班登机时间,参考时间为05:20—21:30,具体工作时间以实际需求为准),如遇航班不正常情况,应经我司值班人员同意后离岗;
12.在保洁服务过程中,清洁设备、工具及耗材等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13.供应商须制定保洁服务人员工作制度及要求,内容应包括人员安排、上岗基本要求、职业礼仪规范及管理要求;同时,根据我司要求,定期对保洁服务人员开展培训和考核。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五、验收标准:
供应商应满足上述标准规范。同时,我司对其开展日常服务质量监控,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予以扣罚。
六、中选供应商数量:1家。
七、合同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具备必要的经营证明文件,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1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