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河流域沱湖(五河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淮河流域沱湖(五河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五发改投资【2024】98号
1.4 招标人: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1.5 项目业主: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河流域沱湖(五河县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BB2025WHGCZ042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5WHGCZ0421
2.5 建设地点:五河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进一步净化水质对申集、沱湖乡、东刘集、小圩等乡镇新建污水管网38.7KM,对申集、小圩、沱湖等沟塘进行清淤整治,新建污水处理站和提升泵站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4515.030555万元(暂列金:200万元)
2.8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进一步净化水质对申集、沱湖乡、东刘集、小圩等乡镇新建污水管网38.7KM,对申集、小圩、沱湖等沟塘进行清淤整治,新建污水处理站和提升泵站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到岗履职。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自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内容需包含排(污)水工程或管网工程)施工业绩。
3.1.5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财务要求:无
3.1.7 信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
3.1.8 本招标项目1个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以牵头单位提供的人员,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若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获取时间:2025年9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ahggfwpt-zhutiku%EF%BC%89%E7%99%BB%E8%AE%B0%E6%B3%A8%E5%86%8C%EF%BC%8C%E9%80%9A%E8%BF%87%E9%AA%8C%E8%AF%81%E5%90%8E%EF%BC%8C%E7%99%BB%E5%BD%95%E3%80%90%E8%9A%8C%E5%9F%A0%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3%80%91%E6%9F%A5%E9%98%8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F%BC%8C%E5%88%99%E5%BA%94%E5%9C%A8%E7%AC%AC4.1%E6%AC%BE%E8%A7%84%E5%AE%9A%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6%97%B6%E9%97%B4%E5%86%85%E9%80%9A%E8%BF%87%E3%80%90%E8%9A%8C%E5%9F%A0%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3%80%91%E5%9C%A8%E7%BA%BF%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交易系统运营单位公布的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220173。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3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二)(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 11 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本招标项目采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蚌埠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蚌埠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五河县环城北路58号5楼、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
邮编:2333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吴鑫灏
电话:0552-5021109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一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办公楼5层508室
邮编:233199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刘娟
电话:13956367299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 系 人:/
电话:0552-5060003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主锁或副锁)获取招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主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11.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避免因网络速度慢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关闭前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1.3 其他补充事项说明:/
12.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