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G0400G25111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郊区格节河水库清淤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融贷 。招标人为佳木斯鸿业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翰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佳木斯市郊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格节河水库清淤工程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
2.3建设规模:格节河水库清淤面积约为42.68万㎡,根据地质勘查情况,本次将清淤范围划分为7个工作区域。合计清淤量约为33.06万m?,本次设计清淤分为旱地清淤工程和冰下清淤工程。其中旱地清淤工程控制面积约为26.735万m2,清淤量为约20.53万m?,冰下清淤工程控制面积约为15.94万㎡,清淤量约为12.53万m?。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03月30日;共109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7,849,787.8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质量员(1人)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查询截图),网址: http://***/%E3%80%82%3C/p%3E%3Cp%3E
3.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5%B7%A5%E7%A8%8B%E9%87%8F%E6%B8%85%E5%8D%95%E5%8F%8A%E5%9B%BE%E7%BA%B8%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 2025年11月14日17:00时至2025年11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EF%BC%89%EF%BC%8C%E5%9C%A8%E7%BA%BF%E4%B8%8A%E5%BC%80%E6%A0%87%E9%A1%B5%E9%9D%A2%EF%BC%8C%E6%8C%89%E7%85%A7%E3%80%8A%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3%80%8B%E4%B8%AD%E5%BC%80%E6%A0%87%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5%AE%8C%E6%88%90%E5%BC%80%E6%A0%87%E7%A8%8B%E5%BA%8F%EF%BC%8C%E5%BC%80%E6%A0%87%E6%9C%9F%E9%97%B4%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4%BD%BF%E7%94%A8CA%E9%94%81%E8%BF%9B%E8%A1%8C%E7%BA%BF%E4%B8%8A%E8%A7%A3%E5%AF%86%E3%80%82%3C/p%3E%3Cp%3E
6.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5日上午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7. 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3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EF%BC%89%E3%80%824.%E5%A6%82%E9%81%87%E2%80%9C%E8%9E%8D%E8%B5%84%E9%9A%BE%E3%80%81%E8%9E%8D%E8%B5%84%E8%B4%B5%E3%80%81%E8%9E%8D%E8%B5%84%E6%85%A2%E2%80%9D%E7%AD%89%E9%97%AE%E9%A2%98%EF%BC%8C%E5%8F%AF%E4%BB%A5%E8%81%94%E7%B3%BB%E4%BD%B3%E6%9C%A8%E6%96%AF%E5%B8%82%E5%90%84%E9%93%B6%E8%A1%8C%E7%94%B3%E8%AF%B7%E5%8A%9E%E7%90%86%E4%B8%AD%E6%A0%87%E8%B4%B7%E6%AC%BE%E4%B8%9A%E5%8A%A1%EF%BC%8C%E8%B4%B7%E6%AC%BE%E8%9E%8D%E8%B5%84%E9%93%B6%E8%A1%8C%E4%B8%9A%E5%8A%A1%E5%92%A8%E8%AF%A2%E9%93%BE%E6%8E%A5%EF%BC%88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EF%BC%89%E3%80%82
7.4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3%80%82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郊区水务局
招 标 人:佳木斯鸿业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118号8层
联 系 人:车先生
电 话:1864549613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翰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万新社区嘉木年华小区3号楼105号商服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303965609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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