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2026-2027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营业厅维修项目框架采购(标段编号:GDBBFA20260112002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营业厅作为公司业务销售主战场、品牌形象展示主窗口,是对外迎客的主要场所。现在大分部厅点的门头及厅内的装修(天花、地面、电路,网络布局等)都使用超过4年比较老旧,未进行全面翻新,今年夏季由于天气原因已经针对部分有现安全隐患进行紧急维修处理。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2026-2027年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营业厅维修项目框架采购 | 服务名称:营业厅维修 | 1、预算金额(元):621800.17(不含增值税),677762.19(含税)。 2、下浮前施工费用(不含安全生产费)(不含增值税)(元):609608.01。 3、安全生产费(不含增值税)(元):12192.16。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6、服务时间: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 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1 | 建设地点:东莞市 | /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21800.17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1.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12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装饰维修工程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供应商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聘任文书、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6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3)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4)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同时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的项目团队成员。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6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5)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1)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住房以及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由一人同时具备2证,也可由2人分别具备其中一个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27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9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22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85%B6%E4%BB%96%E5%AA%92%E4%BB%8B%E8%BD%AC%E8%BD%BD%E6%97%A0%E6%95%88%E3%80%82%3C/p%3E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15号信息大厦 | 地 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城段62号新基地360互联网产业园A座602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000 |
联 系 人: | 龙佳颖 | 联 系 人: | 陈树财 |
电 话: | 0769-22886663 | 电 话: | 13392308903 |
电子邮件: | longjiay.gd@chinatelecom.cn | 电子邮件: | 1013197765@qq.com |
网 址: | http://***/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账 号: | 3110910037672524391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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