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项目(一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XXCG2025020A
二、标段名称:萧县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项目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博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1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壹仟零贰拾陆万捌仟捌佰壹拾壹元捌角肆分(10268811.84元)
评审得分:91.4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萧县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项目(一包) 服务范围:公园绿化、道路、花坛、垂直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园路、绿地、游园、广场的保洁;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坐凳、标识标牌、花箱、木栈道、垃圾桶等)、园建设施(管理用房、硬质铺装、亭廊阁榭桥、台阶等)、其他设施(标识标牌、护栏、园林景观小品、木栈道、窨井和排水系统等)的日常保洁与维护;绿化养护和保洁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公园围合的小型水面清洁及漂浮物的打捞、水草残荷割除、蓝藻打捞等;恶劣天气环境时的应急工作(如:强降雨、台风、除雪铲冰等)、日常应急处置(履约过程中需具有公园应急处置制度)、各类迎检、重大节日活动的协助与配合;各类案件的处理及回复工作;日常巡查工作;文明创建细则要求的文明劝导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养护管理方法科学,绿化景观效果良好,并达到《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34/T5016-2015)一级养护管理标准。零星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须达到《宿州市绿化施工导则》的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采用 1+1+1 模式签订合同,本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因政府对本项目有新的安排,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服务标准:绿化养护达到《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34/T5016-2015)一级养护管理标准,零星工程达到《宿州市绿化施工导则》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虞得齐(组长),孙惟宁,李秋云,刘斌,康金强,姚丽,刘明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1.5474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和园小区17栋3303室,联系电话:1885570020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萧县城市管理局(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大同街
联系方式:18226036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和园小区17栋3303室
联系方式:18855700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磊、黄曦
电话:18226036564、18855700203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