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河东岸文旅项目(连接线A段)施工/ 标段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长宁县河东岸文旅项目(连接线A段)施工/ 标段补遗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调整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中履约担保中 投标最高限价19325480.82 元。调整为:“投标最高限价18321563.43 元。”
3、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招标人:长宁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