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1310002501322001
2.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7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270万元
4.项目单位: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期限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 270 | 合同签订后1年内(据实结算,预算金额支付完成服务期自动终结) | 所有维护、设置的交通设施准确完好率达到100%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据实结算,预算金额支付完成服务期自动终结)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8:30 至12:00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3.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 年06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3.递交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线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供应商或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供应商或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30。
2、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网址:http://ggzy.hebei.gov.cn/tss/municipalpage.html?code=1310。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张兴旺0316-5768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企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方大科技园8号楼西单元202-03室
联系方式:何杰0311-67592607
3.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
电话 : 0316-292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