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05-411481-04-02-383661)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2025年冬季清洁取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5-17;永建招标[2025]002号;永工程【2025】007号;
2.3 建筑规模及内容: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74.6万平方米,最终以财政结算为准;
2.4 建设地点:永城市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项目总投资:约79979316.48元,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局实际决算金额为准;
2.7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侯岭社区(10.4万㎡)、益民小区(2.0万㎡)、荷花小区(16.6万㎡)、中原散居片西(4.0万㎡)、铝业花园小区(4.0万㎡)等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第二标段:玫瑰小区(4.0万㎡)、丰庄未来城(4.6万㎡)、幸福港湾(18.0万㎡)、中原散居片东(8.0万㎡)、汉源社区(3.0万㎡)等新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第三标段:建设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8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采购及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2.9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120日历天;
第三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施工部分为经财政部门评审后最终价的100%;设计部分为经财政部门评审后最终价的100%。
第三标段:经财政部门评审后最终价的0.8%。
2.11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3、投标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4 项目人员要求: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5 信誉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8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9 本次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我要投标”即可。
第三标段: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项目人员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3.7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2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4.3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
5.2 开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第一开标室。
5.3 解密时间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13日11时00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5.7 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商丘电子招标人工具箱2025-4-16(新V6.8.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 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5年5月24日9:00至2025年6月13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4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5月24日9:00至2025年6月12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和处理功能的通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中段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0-5114777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贺献伟、乔灿
电话:0371-6535992115003824122
监督单位: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191号
联系电话:0370-5758228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