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RHDJ2025-056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警车 | 执法执勤车辆 | 2(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的供货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合同包2(运警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警车 | 运警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的供货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8)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运警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
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合同包2(运警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至 2025年12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发布。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方式:
2.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E%9B%E5%BA%94%E5%95%86%E5%BA%93%E5%B9%B6%E5%8F%8A%E6%97%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E9%99%95%E8%A5%BFCA%E9%94%81%EF%BC%89%E3%80%82%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9%A1%B9%E7%9B%AE%E7%9A%84%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8%AF%B7%E5%8F%8A%E6%97%B6%E7%99%BB%E5%BD%9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http://www.ccgp-shaanxi.gov.cn/%EF%BC%89%EF%BC%8C%E5%8A%9E%E7%90%86%E4%BE%9B%E5%BA%94%E5%95%86%E5%85%A5%E5%BA%93%E7%94%B3%E8%AF%B7%E5%B9%B6%E5%8F%8A%E6%97%B6%E5%8A%9E%E7%90%86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供应商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fwzn/004002/20220524/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EF%BC%89%3C/p%3E
2.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报名成功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确认报名信息。报名确认后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 格式),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2.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2.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baoji.gov.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2.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大道209号
联系方式:13759779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瑞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西建国际9楼
联系方式:13468694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怡
电话:13468694429
陕西博瑞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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