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舟山市海洋蓝碳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GXZS2026193
项目名称:舟山市海洋蓝碳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9843000
最高限价(元):4186000,500000,5157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海洋浮标监测系统和涡度协方差通量塔设备采购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418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蓝碳地图可视化平台租赁服务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监测数据分析及海洋碳通量、碳储量估算与方法学开发服务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515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货签收;9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1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试运行及验收。验收通过后第二日起进入质保服务期。
标项 2,合同签订生效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建设及部署(将平台部署到服务器上),并经采购人确认后进入平台服务期,服务期2年。服务期间需确保平台持续满足业务需求,并可逐步迭代升级。
标项 3,合同生效后至2028年10月。
本项目标项 1(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 2,标项 3(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标项 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标项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标项 3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采购当事人执行《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实施办法》(浙财采监〔2025〕11号)《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浙财采监〔2025〕7号)等相关规定。
2.关于潜在供应商提起质疑投诉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初步证据认为质疑供应商权益未受到损害的,可要求其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3)经营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4)质疑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而对采购文件提起投诉时,须提供能够证明采购文件中的问题直接损害其参与权的书面证据。若仅提供质疑内容而无实质性的权益受损证明,财政部门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不予受理其投诉。(5)潜在供应商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处理。(6)(潜在)供应商通过提出质疑(投诉)、撤回质疑(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由公安部门查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向采购人(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投标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 [链接]),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2.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链接]?utm=[链接])。3.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4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265456
质疑联系人: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80-2086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054476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5870451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舟山市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
33099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链接]),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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