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龙洞校区学生生活服务综合楼项目勘察初步设计【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106-05-01-629130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龙洞校区学生生活服务综合楼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龙洞校区学生生活服务综合楼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龙洞校区学生生活服务综合楼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龙洞校区迎福路南侧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新建一栋可容纳2960个学生的生活综合服务楼,地上八层、地下一层,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7855.3㎡,地上建筑面积21135.3㎡(其中计容面积21003㎡,不计容面积132.3㎡),地下建筑面积6720㎡,建筑基底面积2593㎡;以及绿化、场内道路、永久用电等室外配套工程建设。 |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限额设计,配合招标人做好全过程成本控制要求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工作范围包括:规划用地红线(距本项目建筑边线外20米)内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工作:根据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土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 (2)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修、结构、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周边道路及广场、绿色建筑设计、节能设计、园林绿化、与市政供电供水衔接的设计工作等、管线综合规划等)以及设计概算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补充设计图纸等;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报批、项目的规划报建、建筑方案报建、消防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概算报批、各专业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提供设计电子成果,协助施工图设计。 具体要求以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67.492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3.2.1及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F%BC%89%E7%A1%AE%E5%AE%9A%E3%80%82%E9%A6%99%E6%B8%AF%E4%BC%81%E4%B8%9A%E9%A1%BB%E6%8F%90%E4%BE%9B%E6%BB%A1%E8%B6%B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7%9A%84%E7%9B%B8%E5%BA%94%E8%B5%84%E8%B4%A8%E8%AF%81%E4%B9%A6%E5%8F%8A%E5%A4%87%E6%A1%88%E8%AF%81%E6%98%8E%E8%B5%84%E6%96%99%E6%89%AB%E6%8F%8F%E4%BB%B6%E3%80%82%3Cp%3E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s://***/zjyw/xyjs/content/post_10168477.html%E3%80%81%E3%80%8A%E5%B9%BF%E5%B7%9E%E5%B8%82%E4%BD%8F%E5%BB%BA%E8%A1%8C%E4%B8%9A%E4%BF%A1%E7%94%A8%E7%AE%A1%E7%90%86%E5%B9%B3%E5%8F%B0%E8%AE%BE%E8%AE%A1%E4%BC%81%E4%B8%9A%E4%BF%A1%E6%81%AF%E5%BD%95%E5%85%A5%E6%8C%87%E5%BC%95%E3%80%8B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EF%BC%89%E3%80%82%3Cp%3E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以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的一方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以下分工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①全部勘察工作只能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承担; ②联合体牵头方须对设计工作负总责,并对成员单位提供的所有成果文件进行审核及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5)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 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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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3Cp%3E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15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15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 | 2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简老师 | 联系电话 | 020-2889642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一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83545535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553690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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