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西阎乡大阎村至南大阎自然村交通道路建设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LBGZ[2026]235-ZC194、灵宝竞磋采购-2026-116、HNHA-2026-00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评分 | |
LBGZ[2026]235-ZC194-1 |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河南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电商产业园内 | 91 | 万元 | 78.83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
1 | 2026年西阎乡大阎村至南大阎自然村交通道路建设项目(二次)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30日历天 | 张星伦 | 豫241212296736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涛(组长)、赵燕红、张倩倩(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下浮百分之五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037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河南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素芹
联系电话:13939859777
机构代码证:91410225399316807E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机构: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监督单位:中 共灵宝市西阎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8-6913431
采 购 人: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629820978
代理机构: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373982889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菊街30号2号楼1单元11层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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