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拟开展轻型无人机搭载无线电监测设备查找地面干扰源的监测方法课题研究项目询价采购工作,现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的采购程序进行市场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轻型无人机搭载无线电监测设备查找地面干扰源的监测方法课题研究
二、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发布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 2025年8月22日。
2.现场查勘和咨询会:本次询价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报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勘或电话咨询。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599-8768027。
3.报价递交时间: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8:00,报价人需将报价送至或投寄至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北路749号万星文化广场2幢2单元,邮编354200)。
4.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壹佰叁拾叁元整(¥168133.00元),报价超出此价格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报价无效且不予成交,请各供应商谨慎报价。
三、服务供应商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有报价项目的服务范围,须提供报价供应商合格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报价人提供的服务应满足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服务技术业”)。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以上均为不可或缺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资质审查阶段将对供应商是否符合上述内容进行确认(具体需提供材料见附件一),如有不满足将直接淘汰,不予进入价格评比环节。
四、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1.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填写报价,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份,需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全称。
2.报价文件要求:
(l)按要求填写《轻型无人机搭载无线电监测设备查找地面干扰源的监测方法课题研究项目采购报价单》(见附件1)。
(2)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公司详细地址,报价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4.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附件:1.轻型无人机搭载无线电监测设备查找地面干扰源的监测方法课题研究项目采购报价单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