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铁路磨憨站至边民互市区连接线项目(5号路延长线道路工程)B 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补遗(答疑)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疑问进行统一回复,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
1、招标文件第 8 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8 条“相关承诺书要求:1.拟派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2.限额设计承诺书;3.投标人承诺书。”及招标文件第 17 页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4 条 “投标人必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投标人承诺书’进行承诺 … … ”,请问上述两处内容中的 “3.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承诺书”是否均指按照招标文件第 198 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十五)投标人承诺书”提供的承诺书?
答复:是。
2、招标文件第 43 页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4.2条类似业绩评审评分中 “(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 1 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 EPC 项目业绩的得 1 分,满分 1 分。( 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 请问上述内容中关于“项目竣工时间”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会议纪要或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均予认可?
答复:是。
3、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填写的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除单独要求联合体成员方各自提供或签章的,是否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即可?
答复:均可,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第十三条之规定,如投标人提供的拟派往本项目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专业(管理)人员等)为投标人本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人员,且提供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与拟派往本项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分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复:可以。
5、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招标文件第 6 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4 条及招标文件第 190 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财务状况”要求提供的财务状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复: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财务状况及证明材料。
注:本补遗的发布不影响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定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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